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诚邀各潜在供应商参与需求调研。
一、项目调研内容
本院拟就广州市天河区天坤三路95号站点、广州市珠玑路16号站点、广州市横滘二路81号站点、广州市横滘二路27号站点、寺右新马路北三街二巷1号站 点、广州市白云区大基路370号站点的污水处理设备系统、厨房隔油池及隔油设施、特殊医疗污水科室预处理设施(若有)、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提供运行维护及保 养管理服务进行调研。
项目预算:254万元。
服务期:2年
二、服务需求
负责各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污水处理系统安全运行。负责完善污水处理系统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负责污水处理系统的 日常操作和维护以及所有的设备维修和人工费用。负责污水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药剂的购买和投加)。负责做好相关的运营记录,建立运营档案资料。负 责定期分析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每月将污水水样送往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检验,以确保水质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运营服务期 内,如有上级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须全力配合医院做好迎检,并提供相关材料。定期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清理,负责按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因污 水处理当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和卫监部门做好水质的监测。保持站内的清洁,接受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如水质排放不合格或检测项目不达标,由 此发生的罚款及其他一切行政处罚由乙方承担。负责环境管理台账的记录、环境应急预案年度报告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编制。
三、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有能力承担因所供服务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四、项目调研内容(供应商提交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简介,包括公司背景、业务范围、组织架构等。
2、编制项目服务方案,根据项目调研需求进行响应,包括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方案、服务人员安排等
3、提供报价明细,对项目内容进行报价,若提出方案超出项目内容,需注明增项,医院不需额外增加费用。
4、提供同类项目案例、案例用户满意度评价(如有)等内容。
五、调研提交资料要求
1、资质文件(每页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1)已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3、第三点项目调研内容。
4、以上3项文件需在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5日17:00前(工作日)提交纸质版文件及电子版文件。
5、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加盖公司公章),1本“正本”,1本“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纸质版文件邮寄或送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坤三路95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天河院区行政楼7楼基建办,电子版文件发送至szyjjb2[at]gz.gov[dot]cn。邮件主题请注明:“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工 020-81222802。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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