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同德围分院中药配方颗粒药房自动化采购项目院内谈判【YXB-2020001】公告
我院拟以院内谈判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现将采购项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同德围分院中药配方颗粒药房自动化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XB-2020001
(一)本项目项下货物及服务最高限价: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
标的 | 中药配方颗粒药自动化 | 1套 | 服务期3年 | |
包组1 | 中药配方颗粒 | 1套 | 配方颗粒限价明细见谈判文件附件 | 服务期3年 |
包组2 | 药房自动化服务 | 1套 | 1万 | 服务期3年 |
(二)详细的项目需求见谈判文件。
(三)报价人需同时选投2个包组,必须对采购项目包组进行谈判报价,如有缺漏或谈判报价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谈判无效。
(四)必须满足本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五)交货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同德围分院
二、谈判要求
(一)报价人不能超经营范围投标。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三)报价人的谈判报价应包含相关服务的含税总价(币种为人民币)。
(四)报价人所谈判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且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
(五)本次谈判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人须按 “用户需求书”中规定提供备品备件(如有要求)。
(七)报价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报价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八)报价人必须提交对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且响应文件需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名、盖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制作或酌情扣分。
(九)报价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装在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全部副本可以封装在一个信封中;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十)响应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十一)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中颗粒、服务最高限价要求报价,包括漏报或超出限价,可视为扰乱我院谈判正常工作的不诚信行力,将被记录在案,并列入本院采购黑名单并进行院内通报。
三、其他
(一)报价人请携带以下资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 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7日(工作时间内);
(三)谈判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9日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谈判时间待定。
(四)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住院楼2楼药学部办公室。
(五)联系人:赵药师,联系电话:020-81226261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021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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