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医疗设备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院内谈判[202022]公告
我院拟以院内谈判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现将采购项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谈判采购项目标的及交货期、交货地点
(一)本项目项下货物及最高限价:
包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 耗材限价 |
1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2套 | 5 | 详见谈判文件 |
(二)详细的项目需求见谈判文件。
(三)必须满足本项目交货期:报价人应根据“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到货、安装、验收)。
(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不能超经营范围报价。
(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应包含设备及相关服务的含税总价(币种为人民币)。如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消耗医用耗材或试剂,医用耗材或试剂的厂家应已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称“省平台”)备案,且配送商获得厂家的授权并在省平台上备案,报价人应提供该耗材及试剂的省平台的采购代码、价格及相关证明资料;若用于本设备的医用耗材或试剂厂家在本项目报价截止前未在省平台备案的,报价人须承诺在确定为中标人后3周内,向采购人提供备案申请的证明材料,并承诺设备供货时须提供所用医用耗材或试剂的省平台的采购代码、价格、配送商获得厂家委托并在省平台上备案证明及省平台查证截图,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相关损失费用,同时支付采购人本项目采购金额10%的处罚金。所投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消耗的专机专用医用耗材或试剂,投标人必须对其进行报价,否则,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三)报价人所投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且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
(四)本次谈判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须按 “谈判文件”中规定提供备品备件(如有要求)。
(六)报价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报价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文件”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七)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需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名、盖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装在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全部副本可以封装在一个信封中;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九)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三、其他
(一)报价人需携带以下资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工作时间内);
(三)谈判资料提交时间2020年7月27日下午14:30至14:55,过时不予受理,谈判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下午15:00。
(四)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门诊楼十楼设备科。
(五)联系人:严先生,联系电话:020-81226231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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