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医医院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核技术应用环境影响 评价服务院内谈判[201917]公告
我院拟以院内谈判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现将采购项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谈判采购项目标的及交货期、交货地点
(一)本项目项下货物及最高限价:
包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核技术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
1项 |
15 |
|
(二)详细的项目需求见谈判文件。
(三)投标人可选投一个或多个分包,但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必须满足本项目交货期: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到货、安装、验收)。
(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报价,应报完成采购人指定服务的人民币含税价(包含收集项目基础资料服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办理专家评审及费用、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等各项手续及费用、完成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手续并负责取得法规规定级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等)。报价中应已包括完成指定服务的税费。报价人必须按“用户需求书”规定的报价方案报价,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报价人应按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的配置列每个单项逐项报价。
(二)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三)报价人所投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
(四)本次谈判只接受独立法人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人必须提交对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且报价文件需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名、盖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制作或酌情扣分。
(六)报价人应将谈判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装在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全部副本可以封装在一个信封中;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七)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八)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中最高限价要求报价,包括漏报或超出限价,可视为扰乱我院招标正常工作的不诚信行力,将被记录在案,并列入本院设备采购黑名单并进行院内通报。
三、其他
(一)报价人需携带以下资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 国家环保认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包含乙级)的环保部门评价单位的委托代办证明。
7.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0日(工作时间内);
(三)谈判资料提交时间2019年10月14日下午14:30至14:55,过时不予受理,谈判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下午15:30。
(四)地点:广州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十楼设备科。
(五)联系人:严先生,联系电话:020-81226231
广州市中医医院设备科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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