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院内招标[201916]公告
我院拟以院内招标的方式对我院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采购项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标的
(一)本项目预算:
包号 |
招标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广州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 |
1项 |
18.6 |
(二)详细的项目需求、服务期限等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必须满足本项目完成时间: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二、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含税总价(币种为人民币)。
(二)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四)投标人应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评审(CNAS)。
(五)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名、盖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制作或酌情扣分。
(六)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装在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全部副本可以封装在一个信封中;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七)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八)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报价,包括漏报或超出限价,可视为扰乱我院招标正常工作的不诚信行力,将被记录在案,并列入本院设备采购黑名单并进行院内通报。
三、其他
(一)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评审(CNAS)相关凭证。
(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13日(工作时间内);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四)地点:广州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十楼设备科。
(五)联系人:严工,联系电话:020-81226231
广州市中医医院设备科
2019年8月7日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